2人合伙,如何股权分配比较合理?
创业初期,两人的合伙由于没有其他股东可以在中间协调和沟通,大多也知道了均分股权的弊端,从而选择51% vs. 49%的相对控股的结构。虽然有了相对控股的大股东,但是,这样的结构也不利于修改公司章程、增资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。而随着企业的发展,一旦公司引入新的投资人后,原来股东的股权比例会被稀释,原来占股51%的股东,也必将下降到51%以下,从而又将公司置于没有控股大股东的地位。
至于99% vs. 1%的股权结构,大小股东股权比例差距过大,小股东根本上会找不到股东的感觉,实质上与打工者无异,谈不上合伙创业。当然,这个结构还是可以避免将公司变成“个人独资”,承担“无限连带责任”。
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,股东会重大事项的决策,如修改公司章程、增资或者减资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均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大股东达到超过67%的绝对控股,在两个人的合伙创业的单层股权架构的情况下,还是比较合适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