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斯达长期致力于深冷技术领域,从事各类深冷技术工艺的开发及深冷装备的设计、制造和销售,为客户提供深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。福斯达主要产品为空气分离设备、液化天然气装置、绕管式换热器、化工冷箱和液体贮槽等深冷装备。
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,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,合作律所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。
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4,000万股,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5%。
2021年1-6月,福斯达营业收入为71,236.53万元,扣非归母净利润为8,066.70万元。具体见下表:
葛水福、葛浩俊与葛浩华直接或间接控制合计 91.6334%股份,为福斯达实际控制人。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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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家族控股:招股书显示,福斯达的实控人为葛水福、葛浩俊与葛浩华,三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福斯达91.63%的股份。葛浩俊、葛浩华为兄弟关系,均为葛水福之子。
(2) 应收账款高企:招股书显示,2018年末至2021年6月末,福斯达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.85亿元、3.01亿元、3.63亿元和3.96亿元,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.42%、41.87%、32.06%和55.61%。
(3) 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:招股书显示,2018年末至2021年6月末,福斯达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.95%、83.17%、77.44%和74.14%,远高于同期同行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46.41%、38.38%、45.70%和45.69%。
(4) 财务数据存疑:招股书披露,福斯达2018年和2019年向上市公司东华科技销售空分设备的金额分别为5512.61万元和23703.90万元。东华科技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,据其年报披露,2018年和2019年向福斯达采购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9012.41万元、19355.81万元,与福斯达招股书数据分别相差13499.80万元、4348.09万元。
(5) 对赌协议:杨富金与老板集团入股时,与福斯达及当时实控人葛浩俊、葛浩华签订对赌协议,对业绩保障、股权回购等事宜作出约定。因福斯达未在约定时间内成功上市,葛浩俊、葛浩华指定二人100%持股公司杭州福嘉盛回购上述二人所持股权。招股书披露,福嘉盛回购杨富金持有的福斯达全部股份的价格为9.01元/股,股权转让金额为3243.6万元;福嘉盛回购老板集团持有的福斯达部分股份的价格为9.72元/股,股权转让金额为2886.84万元。两次回购合计金额为6130.44万元。